【本報訊】台灣的港籍留學生麥家祺上月初涉在台北陽明山租處殺死林姓房東,昨被士林地檢署起訴殺人罪,並請求從重量刑。檢方認定麥非強盜殺人,指他行兇手段殘忍,造成死者家屬無法撫平傷痛。

麥家祺

起訴書指麥家祺赴台六年,在台灣的文化大學讀到大二時因未註冊被退學。他從一三年五月起以每學年十萬元(新台幣.下同,約二萬五千港元)向七十歲林姓房東租屋,後因麥沒錢而改為月付一萬元,但麥仍常常拖欠租金。

去年十二月二日,麥以維修冷氣、插座為由,誘騙林上門,林再度追繳房租,與麥爆發口角。麥出拳狂毆林的頭部,林逃往廁所,麥再拿啞鈴敲暈林,並用水果刀割林的頸部及猛刺其心臟,林當場慘死。麥之後用黑色膠袋和床墊包裹林的屍體,並丟棄走廊。之後麥清理殺人現場血漬及清洗自己染滿血衣服,還故布疑陣打電話報警。

警方事後翻看閉路電視畫面,鎖定麥為疑兇並逮捕他。麥起初否認行兇,後鬆口坦承犯案,供稱因房東催繳房租,才會失手殺人,否認預謀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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