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女傭來港工作不足一星期,便疑因揮舞掃帚制止女僱主的愛犬狂吠,遭女僱主目睹大罵,並用菜刀斬傷她的無名指至骨折,女僱主事後被捕,控以一項有意圖傷人罪,昨在區院受審。辯方質疑印傭在受傷後不但未有即時求醫止血,反而繼續做家務,直指她因身為伊斯蘭教徒,認為狗隻口水不潔,不欲照顧女僱主的兩隻愛犬,為求離職才誣告女僱主;印傭承認覺得狗隻口水骯髒,但否認誣告女僱主。

被告顏淑慧涉用菜刀斬傷事主手指被起訴。

事主Anis Andriyani昨出庭講述事發經過。

報稱牙科診所經理的三十九歲被告顏淑慧,被控於去年二月二十四日於港島薄扶林花園的家中,意圖使女事主Anis Andriyani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疑遭僱主羅允彤虐待的印傭Erwiana,昨亦有到庭旁聽,支持本案事主。

辯方:事主求離職誣告

現年二十六歲的事主供稱,去年二月十七日來港,兩天後開始為被告一家工作。當日早上七時許,被告丈夫和女兒離家後,她開始在客廳清潔。期間被告的其中一隻愛犬向事主吠叫,本身怕狗的事主遂揮舞手上掃帚約十分鐘制止。惟被告見狀以廣東話狂鬧,並帶事主到廚房,被告把事主的左手放在砧板上,再持菜刀斬傷她的手指。

事主感痛楚流淚,在被告離開廚房後清洗傷口,用毛巾包紮傷口,事主之後致電中介公司求救,事件輾轉報警。控方指事主被送院診治,發現她的左手無名指中段指骨的伸肌腱骨折,有一個大半圓形的傷口。

辯方盤問事主時則說,被告對事主照顧有加,事主不懂英語和廣東話,亦不善烹飪,事主在被告家工作的五日,都是由被告女兒負責煮食。辯方指事主因不想照顧狗隻,但離職毀約需向中介公司支付費用,故才訛稱遭被告斬傷。事主否認不想為被告工作,多番強調沒有誣衊被告。

專家指傷口非自殘造成

日前辯方質疑控方一名專家醫生未有解釋理據,便在報告中排除事主的傷口是自殘造成,法官遂要求專家補充理據。該專家已補充了理據,指一般人士自殘不會造成嚴重的傷勢,因此認為事主並非自殘。

案件編號:DCCC 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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