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打壞人是應該,壞人打壞人是活該。以此推論,壹傳媒老闆黎智英寓所及集團總部被掟燃燒彈,到底是應該還是活該,不妨自行定奪。

傳媒被掟燃燒彈,令人聯想到法國雜誌社槍擊事件。然而,該雜誌刊登宗教諷刺漫畫,說到底只是對教徒造成心靈創傷而已,大動干戈,無論如何太超過了。肥佬黎及其媒體則不然,從早年的陳健康事件,到老屈富商患癌,再到誣衊女星賣淫、洗頭水致癌,作得就作,屈得就屈。淫媒假新聞害到人家破人亡,身敗名裂,上門找晦氣者自然大排長龍。肥佬黎早前不是在金鐘被掟豬雜加穢物麼?如今有人更進一步以燃燒彈招呼他,沒甚麼好大驚小怪,只是苦了警方,肥佬黎仇家多如繁星,線索實在太多,該如何調查?

燃燒彈事件發生後,當局高調回應,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絕不容忍暴力事件。真是崩口人忌崩口碗,壹傳媒宣淫販賤惡行厚過電話簿,卻屢被放生,早就天怒人怨,最近佔領運動,肥佬黎出錢出力,赤膊上陣,鼓吹暴力抗爭,凡此種種,從未見有人受法律制裁。正是因為法治缺失,公義不彰,才會逼到民眾用自己的方法解決問題。

不管怎樣,先撩者賤,打死無怨,很多事情,還是從自身找原因比較好。更何況,有些人撩遍天下,至今仍可招搖過市,也該感謝天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