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家陣嘅香港,莫講話經濟發展比唔上內地,就算過去最令港人引以為傲嘅廉政及法治,一樣危危乎。大家有眼見o架,內地大老虎打完一隻又一隻,本港腐敗老鼠就一味被放生,仲夠膽話香港係法治之區喎,簡直係笑話。

冇錯嘞,講緊嘅之唔係「貪遍省港澳、歎盡海陸空」嘅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囉。佢自從被本報踢爆連串貪腐醜聞後,唔止淪為過街老鼠,仲觸發前所未見嘅舉報潮,成為本港開埠以來第一位被廉署立案調查嘅政府一號人物。但奇怪嘅係,案發接近三年嘞,廉署查來查去仲係得個吉,貪曾依然逍遙法外,問你服未!

點解貪曾案石沉大海?有消息指當局鑑於本港面對政治亂局,一舉一動都受到世界注意,為免亂上加亂,極有可能放生貪曾喎。咁都得?貪曾以權謀私,同富豪勾勾搭搭,罪證確鑿,咁都可以被放生,仲成世界嘅?此例一開,咪即係話畀人知,只要官位夠高,靠山夠硬,大貪特貪都冇問題,咁仲唔係變相鼓勵貪腐?

講起就羞家,香港自詡法治社會,開口埋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來係大隻講。大家應該仲記得,帶住「金鷹」賣藥嘅陳伯曾被漁護署控告,「金鷹」仲一度被法庭充公添。仲有呀,有隧道公司職員因為執咗一蚊,唔止冇咗份工,仲被告上法庭添。所以話,竊鈎者誅,竊國者侯,就係今時今日香港嘅寫照嘞。

講開又講,當局放生貪曾嘅理由,簡直九唔搭八。正因為本港面對政治亂局,更加需要撥亂反正,以儆效尤,點可以放生貪官o架。好似立法會議員話齋,香港係法治之區,必須依法辦事,唔可以因為一個人嘅身份及地位而有所偏袒o架。咁又係呀,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睇吓台灣阿扁就知喇,就算係堂堂前總統都冇情講,何況貪曾只係一個過氣特首咋,點可能例外吖!

話時話,有調查指本港多達六成半年輕人認為貪污問題日益嚴重,認為港府唔聽民意嘅比率亦持續上升,當局其身不正,難怪年輕人個個反政府喇。其實市民嘅訴求好簡單,就係要求港府依法辦事,盡快將貪曾落鑊,擦亮廉潔招牌。正如內地領導人話齋,「反腐不封頂」,唔理係邊個,職位高定低,只要觸犯法律,就要依法嚴懲。嗱,內地打老虎絕不手軟,港府收到未吖?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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