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兩間私家醫院發生醫療事故。一名初生嬰去年在港安醫院出生時無呼吸及心跳,經搶救後不治,個案已轉交死因庭跟進。據悉,港安向衞生署較規定遲報一小時,署方已發出書面勸喻提醒醫院要適時呈報。此外,浸會醫院一名六十三歲女病人術後導管的探針被遺留於體內,需再做手術取出。兩間醫院已向衞生署提交詳細報告。

荃灣港安醫院違規遲報足月嬰兒出世後死亡個案,衞生署已去信提醒院方。(資料圖片)

浸會醫院遺留導管的探針於女病人體內,導致女病人要再做手術取出。(資料圖片)

衞生署去年共接獲五宗私家醫院呈報的醫療事故,最新兩宗發生於去年十一月。首宗是荃灣港安醫院一名初生嬰於十一月十六日出生時,沒有呼吸及心跳,搶救後不治,但院方延至翌日才通報衞生署。據悉,醫院須在事件發生後二十四小時內通報,而今次則較規定遲報了一小時。衞生署發出書面勸喻提醒院方須依時通報,否則違反《實務守則》及發牌要求。

衞署指無違《實務守則》

衞生署又於十一月二十日接獲浸會醫院呈報,一名六十三歲女病人接受右腳踝手術期間需植入導管,之後導管的探針被遺留於其體內。浸會昨解釋,女病人因右腳踝化膿性關節炎入院做手術,由麻醉科醫生經外周靜脈置入中心靜脈導管,以注射抗生素。醫生之後為病人修剪導管,翌日X光檢查發現通管絲滑出導管外,需做手術移除導管絲。女病人情況穩定,已康復出院。

衞生署已派員到兩間醫院了解,並無發現醫院在人手、設備或緊急應變方面有違反《實務守則》的情況。兩間醫院已向衞生署提交詳細報告。

私人執業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稱,初生嬰出世時無生命迹象情況罕見,此類個案在港發生率僅千分之六。他稱,最大可能是分娩時出現突發性胎盤剝落、臍帶收縮、臍帶纏着胎兒頸部等突發事件,導致胎兒缺氧,增加死亡風險。由胎兒受困起計,要在三十分鐘內取出母體,否則時間愈長,死亡風險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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