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歲以下「細仔」奶粉禁止營養聲稱,例如「含DHA、增加3倍DHA、更高鈣質」;但營養素功能聲稱如「飲咗聰明啲」會否禁止,先諮詢公眾再決定

‧三歲以下「大仔」奶粉、「細仔」奶粉及嬰幼兒食物一律不准減低疾病風險聲稱,例如「足夠鈣有助強健骨骼、降低骨質疏鬆症風險」

‧准許嬰幼兒食物營養聲稱及營養素功能聲稱,但需科學佐證並通過評審程序

‧「大仔」奶粉的營養聲稱、營養素功能聲稱及其他功能聲稱是否一刀切禁止,先聽公眾意見

‧健康聲稱例如「益生菌有助消化系統健康」或「 PhD 磷脂對腦細胞功能是必需的」,諮詢公眾再決定是否監管

‧規管範圍包括包裝及廣告

資料來源:食物及衞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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