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少年不懂事又愛面子,易受人唆擺參與違法或「踩界」行為。有調查發現,五成一受訪青年過去一年曾從事有機會觸犯法例的工作,當中四成七人從事「睇場」工作;而涉及違規借貸及違規金融投資者更分別有三成三及兩成二。有律師指部分青年人誤以為「睇場」如同保安,但若場內有人吸毒或賣淫,「睇場者」有機會被控協助與教唆等罪名。

阿成(右)曾透過「碌假卡」賺逾萬元。

香港青年協會青年違法防治中心於去年八至十一月,訪問一百五十一名十三至二十五歲曾從事違法或潛藏危機工作的青年,結果顯示九成二受訪者曾從事違法工作;七成涉及三合會暴力;六成與毒品相關;而近半數涉及販賣私煙或水貨;亦有四成八人表示過去一年曾犯法。而七成人於十五歲以下已首次參加違法或潛藏危機工作,最少更只得十歲。

以為做睇場如同保安

青協訪問一個曾在酒吧「睇場」的青少年阿明,他在受訪片段中提到「以為做睇場好似保安咁行行企企」,短時間內月賺過萬,「覺得好有面」,卻因「爭場」經常與人打鬥,過着「蠱惑仔」的生活。而現年十九歲的阿成因經濟困難,被同事教唆用假信用卡,他形容初次使用「好驚」,後來愈見順利,更透過「碌假卡」賺逾萬元,終被警方拘捕,現後悔不已。

青年違法防治中心督導主任陳文浩表示,大部分受訪者為低學歷及低技術青年,逾八成人因為「容易搵錢」而以身試法,他建議政府於青年在學階段,引入有系統的就業體驗,協助他們建立正確的價值觀。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