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Erwiana疑遭女僱主羅允彤虐待案,控方昨於區院傳召法醫及皮膚科醫生作供。其中法醫於去年一月,曾親到印尼的醫院視察Erwiana傷勢,他不排除有關傷勢是她聲稱在受僱期間,遭被告以各種方式虐打導致,法醫並認為不會是由她自殘引致;而皮膚科醫生則認為Erwiana的皮膚潰爛問題已維持了一段時間,兼沒有獲得適當護理,以致出現嚴重皮膚炎,聆訊今續。

Erwiana去年初返回印尼時,被同鄉發現傷勢嚴重。

法醫科高級醫生高永富去年一月曾赴印尼,觀察仍留院的Erwiana傷勢。

皮膚科專家證人何景文推斷女事主傷勢發炎情況已維持至少數周或數月。

法醫科高級醫生高永富以控方專家證人身份作供,他在去年一月二十四日曾隨團往印尼視察仍留院的Erwiana,當時她全程臥床,臉部及全身多處仍有明顯的深淺傷痕,經現場觀察及參考其他檢查過Erwiana的醫生報告後,他總結Erwiana的傷勢有機會如她所指,是遭被告羅允彤(四十四歲)虐打所致,尤其是她眼瞼、鼻骨、上唇及牙齒的傷勢,皆符合她指稱遭人大力拳擊及用硬物擊打導致,不會是自殘。

難判斷受傷時間及過程

惟高承認,無法確切判斷Erwiana的受傷時間及過程,部分呈粉紅色的傷痕,亦有可能在她受僱之前已經出現;而Erwiana也沒有告訴他遭被告用吸塵機的金屬管塞入口內轉動,她只表示遭被告以該金屬管擊打。但是高同意控方所指,若果Erwiana真的遭被告利用金屬管塞口,再大力轉動,是可以導致上唇爆裂流血及門牙斷裂的傷勢。

皮膚科主任顧問醫生何景文亦供稱,Erwiana的皮膚傷痕有可能如她所指乃受襲導致,亦認為她雙手嚴重發炎潰爛,符合她聲稱長期接觸清潔劑,兼得不到適當護理所致。但因沒有化驗基礎,不能確定她手腳的傷口是否有新近發炎,也無法斷定發炎時間,只能推斷已維持至少數周或數月,他亦同意皮膚若有潰爛,再以膠袋密封,只會令情況更差。

案件編號:DCCC 421、6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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