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佔旺區執行針對亞皆老街的禁制令時拘捕二十三人,指他們涉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等及刑事藐視法庭。該二十三人昨就涉藐視法庭一事於高院提訊,律政司代表在庭上表明,將對其中二十人提出藐視法庭檢控,但需二十八天向法庭存入文件。法官指高院將在收到文件後再考慮是否准許作出檢控。律政司代表亦透露,為避免一案兩檢,故其中十六人於裁判法院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的案件,律政司不會繼續檢控,該案會於本月十四日由裁判官處理。

旺角清場行動中有二十三名佔領者被捕,律政司決定以刑事藐視法庭罪檢控當中二十人。(資料圖片)

二十三名被指藐視法庭的人士包括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其中一人因不足十六歲而須分開作內庭處理,另有一名女士以私隱理由申請內庭處理亦獲法庭接納,據悉律政司不會控告二人藐視法庭。涉事少年在庭外透露,警方早前已就他的個案向法庭申請兒童保護令,該申請本月十二日在兒童庭處理。此外,有一人被捕後證實有記者證在身,當時正進行採訪工作,故亦不會被控,現只會檢控二十人。

申請撤案遭否決

作為禁制令案被告之一的陳永霖昨質疑原告潮聯之背景,並指案件屬瑣碎無聊,認為最終會被撤銷,故申請將藐視法庭案暫時擱置直至該案完結。但法官指該兩案為獨立案件,陳可申請撤銷該案,但即使發現頒發禁制令是錯誤,亦不代表市民毋須遵守法庭當時的命令,故否決申請。

另外,梁國雄等人不滿律政司既表明不會繼續裁判法院的檢控,但由裁判官頒下禁止他們踏足旺角的禁足令仍有效,損害他們的人權,要求即時撤控及要律政司賠償。法官回應稱,他無權處理裁判法院案件,但認為各人可自行向裁判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

案件編號:HCA 20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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