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說,冬天到了,春天還會遠嗎?對前特首貪曾爵士而言,許仕仁已經鋃鐺入獄,自己還會遠嗎?

許仕仁五項罪名成立,每項罪名最高入獄七年,最終要判多少刑期,今日一聲錘響便見分曉。為爭取法官手下留情,許仕仁的不少親朋故友寫求情信,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貪曾,他讚揚許仕仁「極之聰明」、「和藹可親」、「具人際技巧」、「洞察社會民情」、「最出色」,公務員對他「高度尊重」,彷彿許仕仁是公務員楷模,而不是一個罪犯。貪曾又強調舊同事任內表現「極為優秀」,但其私生活如何則是「個人選擇」。

人是最複雜的,每個人都有善良的一面,也有醜惡的一面。許仕仁官場浸淫數十年,肯定做過一些好事,幫過一些人,尤其是打大鱷一役功勞不小,這一點社會早有公認。但功不抵過,他的過同樣顯著:許是香港開埠百年來被判罪成的最高級別官員,香港引為自豪的廉政制度,因為他的貪腐而蒙塵。貪曾卻輕描淡寫,將之形容為「私生活」、「個人選擇」,其是非觀如何、境界如何,不問自明。

心水清的人都聽得出,貪曾其實不是為許仕仁求情,而是為自己求情,為自己準備後路。一來,他與許仕仁是沙煲兄弟,志趣相投,都是精甩辮之輩,許仕仁走上今日這條路,身為前上司的貪曾難辭其咎。二來,貪曾自己正面對廉政公署的調查,他的案子雖然一拖再拖,但不可能無限期拖下去,相比許仕仁受賄,貪曾「貪遍省港澳,歎盡海陸空」的罪責更大,影響亦更大更惡劣。而且,許仕仁貪也貪得大氣,貪得有格,決不會像貪曾那樣貪到出汁,大到深圳「禮賓府」,小到葵花雞、菜心一併笑納。

前朝政府是一個貪腐政府,特區老大是貪官,老二是貪官,而「茅台換政協」的前廉政專員湯顯明亦是貪官。有朝一日三人監獄再聚首,把水(應該沒酒)話當年,一定很過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