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許仕仁在政府工作逾三十年,一如其他前任政務司司長,都曾獲頒特區最高榮譽的大紫荊勳章,不過如今許仕仁被判罪成,勢將被「搣柴」,特首梁振英可沿用授勳機制,禠奪許的大紫荊勳章。至於許的另一名銜太平紳士,因被法庭判處罪成,特首亦可根據《太平紳士條例》撤銷其委任,令許頓時喪失所有勳賢銜頭。

許仕仁○七年第二度離開政府後,獲「貪曾」(左)頒授大紫荊勳章。

特首決定命運

許仕仁於一九九八年獲頒金紫荊星章,二○○七年七月離任政務司司長後,再獲時任特首的「貪曾」曾蔭權爵士頒授大紫荊勳章。根據現行授勳機制,任何受勳人士如被定罪,授勳評審委員會秘書就會把個案交由特首考慮,決定是否把有關人士在授勳及嘉許名單中剔除。前年香港望族何東的外孫洪承禧及前自由黨成員蔣世昌,都分別因貪腐案件罪成,而被特首梁振英分別禠奪銀紫荊星章及榮譽勳章,故此相信作為大紫荊勳賢的許仕仁,更是難以幸免。

許仕仁早於一九八六年獲委任為太平紳士,根據《太平紳士條例》,太平紳士在獲委任期間,於香港或任何地方被定罪,並且就所涉罪行被判處監禁,不論是否獲得緩刑,特首都可以發出書面通知,撤銷對該人的太平紳士委任。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