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印傭Erwiana懷疑被虐案,辯方昨於區院繼續盤問她,當提及她受僱期間手腳潰爛的情況時,Erwiana主動在庭上脫去右腳襪子,向法官及控辯雙方展示其腳跟及雙手的疤痕。辯方之後播放了三段Erwiana離港當日出現在住所電梯及機場大堂的閉路電視片段,以證明她行動自如,並非如她所說的「痛到行唔到」;Erwiana回答時強調只是在被告逼迫下忍痛偽裝,進入禁區後已要坐上行李車,由同機女同鄉推她到登機處。

事主Erwiana昨在庭上展示手腳傷痕。

被告羅允彤在審訊期間繼續獲准保釋。

辯方又指,四十四歲被告羅允彤得悉Erwiana手腳皮膚發炎後,曾買多種藥膏給她塗抹,又給她買膠手套及要帶她看醫生,只是被她拒絕。Erwiana回應指被告給予的是不知名藥膏,且要從她薪金扣錢,她塗抹後情況更差,「流血流膿、非常痛」,至今仍留下疤痕,說罷她即捲起外套手袖向法官展示手背傷痕,法官着她行近細看,更用手摸了摸;她之後再脫去右腳的鞋及將襪子脫掉一半,展示腳背及腳跟滿布大小深淺不一的印痕。

辯方表示,Erwiana今年元旦過後身體狀況轉差,更曾在走廊跌倒昏迷,被告見她已無法工作又堅決回鄉就醫,才提出解約,並在一月九日送她回印尼。Erwiana否認曾跌倒,但承認當時已虛弱得只能臥床,故同意回鄉;而被告在起行前,先逼她在家練習正常行路,又幫她穿衣化妝等遮掩病容。

辯方質疑她到機場後,何不向人求助,又播放相關的片段顯示她行動自如。Erwiana解釋,被告一直在她耳邊提醒不可向人透露被虐,否則會派人殺她父母;她堅稱是在被告威逼下,忍痛扮正常行路,入禁區後需坐上行李車。她更在禁區遇上後來揭發此事的女同鄉Riyanti,對方推她到登機處上機之餘,還改機票陪她轉乘內陸機回印尼家中。辯方又指,被告在去年九月安排她與父母通電話三分鐘,她卻無趁機訴苦;Erwiana直言不想父母知道,也怕告密後恐嚇會成真。

案件編號:DCCC 421、6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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