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勞工處已就亞洲電視拖欠員工十一月份薪金,完成初步調查和審視證據的工作,正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根據相關條例,如僱主在工資期屆滿後七日仍未支薪及未有合理辯解,便屬違法,欠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亞視今年九月也曾拖欠八百名職員及藝人薪金逾二十日。

亞視慣常於月底發薪,發言人證實截至昨日仍未能發放十一月份薪金,又指管理層正與股東積極協商,希望盡快解決問題。勞工處指,已向亞視發出勸喻及警告,並呼籲遭拖欠薪金的亞視員工,到勞資關係科提出申訴。勞工處亦特設專線29294065,讓亞視員工查詢權益問題。

勞工處強調,一向對拖欠僱員工資的僱主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如有足夠證據顯示僱主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定必提出檢控。此外,如證明涉事公司違例欠薪是因董事或負責人同意、縱容或疏忽造成,亦會檢控有關董事或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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