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手機交友平台亂買藥,「食出事」無從追究!律師界及保險業人士均指出,在手機交友平台或網上平台非法購買藥物,難向賣家追究責任,服用後感不適,需自行承擔後果。

麥順邦表示,網上賣家只是「中間人」,不會對買家負責。(資料圖片)

「如果喺藥房買藥,食咗出事,就有途徑可向藥房追討,但上網買藥就好難向賣家追討,因為唔知店主係咩人、喺邊度住。」但執業大律師陸偉雄亦表示,受害人唯一可以做的,只是報警求助。

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副主席麥順邦則表示,市民服藥後出事,手機交友平台的賣家只是「中間人」的角色,不會對買家的健康負責,反而要向製造藥物的藥廠追討責任,「但又唔知邊間藥廠製造,真係追討無門。」他又補充,若受害人有購買了個人醫療保險,就算服藥出了事,仍可獲得保險公司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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