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利益大抑或個人權利大?美國情報機關嚴刑對待恐怖組織疑犯,望獲取有利國家安全的情報,此舉引起社會熱烈討論。國家安全是否可以凌駕一切?

顧問老師:Johnny Chow

Q:一個國家應否以嚴刑逼供方式對待戰俘或恐怖分子?

A:不應該,因為普世價值下,人權、公義及法治重於一切。嚴刑逼供雖自古已有,但因剝削個人權利,令受害人經歷比死更大痛苦的酷刑,現今被視為違反公義、不文明行為,任何國家都不應以酷刑對待戰俘或恐怖分子。

Q:獲取情報與尊重他人私隱及人權間,如何取捨?

A:在程序公義的大原則下,即使事件涉及重大國家安全,執法機構獲取情報時,都應合乎專業指引及法律。同時,有關指引及法例亦要經過公開討論及立法程序。

延伸思考

1.為何美國質疑中國人權問題,自己卻虐待犯人?

A:伊波拉現今主要在西非地區爆發,港人冷待伊波拉,因香港與西非相距遠,而兩地之間亦少有經濟活動往來,港人認為沒有到西非地區旅遊或公幹,感染伊波拉的機會自然較低,容易因此掉以輕心。

2.疑犯、罪犯與戰俘可享的權利有何不同?

A:不少疫症都是於偏遠地區爆發,其他國家缺少資訊,未能短時間掌握疫症情況,世衛就擔當監察及協調的工作,敲響警鐘,提高全球對疫情的警覺。另外,世衛亦負責統籌資源分配,落後國家對控制疫情束手無策,世衛可協助,讓其他發達國家提供技術支援,於落後地方推行疫苗計劃,亦可引入試驗性的新藥,藉此控制疫情規模,穩定大局。

3.試舉出美國價值觀與中國價值觀相同及不同之處。

A:以香港當年爆發沙士為例,疫症除了造成人命傷亡這些實際損失外,最重要的是打動人心。當很多人感染疫症,甚至因而病逝,就會令社會人心不穩,市民對前景失去信心,樓市、旅遊及金融等行業會大受打擊,就如沙士就令當年香港樓市大插水,不少行業出現不景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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