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建築工人疑不滿大家樂快餐店兩間分店的服務及食物質素,日前涉嫌持通渠水到兩間分店淋潑職員,結果導致共八名職員及食客受傷。涉案工人被控八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昨被押解觀塘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被告在法庭職員向他逐一宣讀控罪時,皆回應「我只係知我潑咗兩個人,其他我唔知」。法庭現將被告收押至十二月二日再訊,以待警方安排認人手續。

案發後被告由警員押走。(資料圖片)

指警員拘捕時曾恐嚇

被告林恩倫(四十六歲)被控於今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分別在新蒲崗大有街的大家樂快餐廳分店,以及慈雲山中心的分店,向八人淋潑通渠水。控方指警方在案發後翻查閉路電視,最終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招認犯案,聲稱因不滿大家樂的服務及食物質素,辯方則指警員拘捕被告時曾作出恐嚇,法庭對此記錄在案。

大家樂首席執行官羅開光昨在業績記者會上回應稱,管理層對淋潑腐液事件感到驚訝,事發當晚公司已派同事到醫院慰問受傷員工及顧客,翌日早上他本人亦親自到涉案兩間分店慰問員工。羅稱,不論任何原因都不應以此方式處理,並對有關行為予以譴責,又指公司有完善機制包括採取「神秘顧客」及獎勵制度,保持服務及品質水平。

案件編號:KTCC 5670/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