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財委會今年六月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時遇到示威,期間有十五歲中四男生涉在網上發布衝擊立法會的「示威指南」,事後被控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罪,他昨在東區法院少年庭認罪,還押至下月十一日,等候法庭替被告索取更生中心等報告始判刑。

反東北漢守行為

另外,一名男子在同一示威中涉向兩名男警當面噴香煙,被控兩項妨礙立法會人員罪,昨在東區法院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判他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另付堂費五百元。

案情指,涉案十五歲被告於今年六月十六日下午,以「人民弊傢伙」署名在香港高登討論區留言,指自己曾在早前的示威行動中以雨傘抵擋胡椒噴霧,鼓勵網民參與六月二十日的立法會反東北示威,留言並刊登了一篇「示威指南」,內容提及示威者要帶備工具衝擊立法會門窗,並可用噴漆、滅火筒等噴「公安」,以及用鐵馬擲爛立法會玻璃等。警方翌日從報章得悉上述指南,經調查後上門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表示發文是想鼓勵內地人推翻中國共產黨政府。而被告因參與六月十三日的反東北示威,早前已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及企圖強行進入立法會兩罪,被判感化十二個月。

另外,二十七歲被告陳俊彥在六月十四日凌晨警方清場後,被指在兩名警員陳駿源及梁偉俊面前吸煙,兩警因吸入二手煙感到不適,通知上司將他拘捕。

案件編號:ESCC 700020、33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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