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三子」嘮嘮叨叨說了好多次要自首,「承擔責任」,好像很尊重法治、敢於負責、大義凜然的樣子。然而,在旁觀者看來,他們的自首說法很有自我表演、自我貼金的成分。

不錯,他們是鼓吹、組織了一年多的「佔領中環」運動,可是,真正實現且延續了數十天的「佔領行動」卻不是經他們的手弄出來的,他們一直想「參與」其中而不得,遑論「組織和領導」也。更可悲的是,佔領者一直排斥他們,根本不聽他們的,甚至嚴防他們「抽水」撈資本。「佔中三子」憑甚麼要為今次佔領運動「承擔責任」,去自首?香江警方若接受了他們的自首,是否等於認可了他們對今次運動「貪天之功為己有」,正中他們的下懷?

對於今次佔領運動,「佔中三子」一開始就插不上手,從「突然被學生罷課引爆」就打亂了他們的計劃。「三子」十分鬱悶,很不甘心,他們千方百計要「介入」,要「領導」,但佔領者就是不理他們。眼看他們準備多時的「佔中」成了「煮熟的鴨子都飛了」,這是多大的打擊和不幸,卻無力回天。因此,只有在最後時刻,試圖用「自首」一招把自己和今次佔領運動綁在一起,既可挽回面子,又能顯示自己過去總算沒白忙活一場,在香港「民運抗爭史」上留下點甚麼。

這真是其情可憫,其意可哀,醜表功而已,不會給他們帶來半點光彩。看透了這些,香江府衙、警方其實最好不要接受他們的自首,否則就是成全了他們。君不見,他們早已把自首當成一場宣傳仗來打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