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呢幾個月,社會就民主選舉係咪有國際標準嘅爭拗不斷,但勢估唔到婦女產假係咪有國際標準,都喺立法會爭論一番。話說尋日議員陳婉嫻就婦女產假等婦女權利問題喺大會上提出質詢,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話,雖然《國際勞工公約》建議嘅產假係十四周,但本港產假薪酬係工資嘅五分之四,係高過「國際標準」嘅三分之二工資喎。

設計圖片

嫻姐發言時話,根據「國際標準」嘅產假應該係十四周,但香港嘅產假只有十周,質疑香港係低於「國際標準」。

嫻姐嘅黨友麥美娟亦質疑,部分國家嘅產假薪酬係全薪,但香港就只係薪酬嘅五分之四,情況並唔理想。張建宗就反駁話香港產假最初係無薪,達到國際標準後都冇停下腳步,證明當局係會睇情況嘅。

不過,如果單以薪酬計算,按「國際標準」放十四周產假、領取三分之二工資,同放十周產假、領取五分之四工資相比,似乎都係「國際標準」着數啲喎。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