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事件至今已五十八天,多個民調指出,事件帶來的不便已在民間積累了怨懟,要求警方清場的主流民意有增無減。在無法預見成果下,行動必然步向衰退,不少社會人士已將焦點轉移至「後佔中」政策方針的討論,務求與當年「六七事件」後的殖民政策轉變比較。

在紛紜的建議中,離不開提倡成立青年事務局、改善房屋的上車階梯、增加青年向上流動機會等。現時的政府有極高透明度,每項新政策都需要經過漫長諮詢過程,因此很難預期在短時間內會有一百八十度轉變。以房屋政策為例,房屋供應不足,源於香港地少人多,需要整個社會一同面對。要有效解決房屋問題,既要增加供應,也要調節需求。

筆者認為,在兵貴神速的定律下,除了堅決落實原定政策,政府有必要優先考慮「租務管制」。租務管制不是要壓低租金,而是要控制租金增長幅度。在高地價政策下,不論公私營出售樓宇,都已超出中層市民的承擔能力。為此,很多有實際住屋需要的市民被迫租樓。由於大量租客湧入市場,租盤自然渴市,租金也自然高企,這成為托高樓價的元兇之一。

筆者曾接到住戶及小商戶申訴,指業主在「生約」時大幅加租三至六成,不單緊貼大市,有時甚至遠超市場價值,令租戶叫苦連天。由於上車艱難,如政府對租務市場「零介入」,等同容許富者愈富,拉闊貧富差距。筆者建議盡快恢復局部租務管制,尤以確保住宅租戶可能完成兩年租約(一年生約、一年死約),期間租金調整應加入適度約束,令租戶最少可享兩年安穩,而業主的租金收入亦不會有很大損失,這樣遠比遙遠的房屋供應來得更快更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