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六四事件以流血鎮壓達到徹底清場,徹底平息,「反革命暴徒」未能捲土重來。然而,如此平亂效果是有條件的。

一是北京已宣布軍事戒嚴,幾十萬大軍包圍京城,在戒嚴令下,京城百姓只能躲在家中,無人敢上街聚眾鬧事。因此,那些天京城猶如「死城」。

二是戒嚴和鎮壓下,軍警開始大肆逮捕「暴亂分子」、「黑手」、「民運人士」、「學生領袖」等等,徹底搗毀了他們的「非法組織」。

三是京城和外界的聯絡和訊息完全隔絕。

四是鎮壓之後,中共強大深厚、無孔不入,各個單位、學校、機關、街道的黨組織迅速恢復了組織活動,發揮戰鬥堡壘作用,要求所有的人,不管是有工作的沒工作的,是黨員或群眾都要交代動亂期間自己幹了甚麼,要檢查問題,反省學習。黨員和幹部更要人人寫書面報告,向黨交心,和中央政治上保持一致,堅決擁護對「反革命暴亂」的鎮壓。這一名曰「清查」的做法搞了一年左右,人人寫檢討,人人過關;過不了關的、有問題的和態度不好的,都受到懲處。

上述四條是六四流血鎮壓「一舉定乾坤」、民運勢力未能捲土重來、穩住局勢的根本原因。顯然,這種平亂經驗有特定條件。如果有一天,「一國兩制」的香港發生類似六四的抗爭和「反革命動亂」,能不能通過流血鎮壓而「一舉定乾坤」呢?

不能。因為香港不是北京,不具備上述鎮壓之後的後續條件。鎮壓只能取一時之效,朝廷對此深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