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客參加旅行團來港旅遊,聲稱疑拒購物被遺棄。事主姓宋(三十餘歲),浙江人,早前報名參加由一間內地旅行社舉辦的港澳及深圳旅行團,行程五日。他昨表示,團費約五百元,上周五來港遊玩一天後,當晚因入住的酒店環境不符理想,曾與內地領隊爭執。

姓宋事主講述事件經過。

旅行社:自行離團

至翌日(上周六)早上,他隨旅行團到紅磡一間珠寶店購物,期間,宋因不滿行程上購物地點多於觀光景點,感到不滿拒絕消費,其後,宋發現其行李遭人放置於店門外,其他團友則已乘旅遊巴離去,疑被人遺棄,因而向內地旅行社及本港負責接待的旅行社投訴,並要求賠償。

本港接待的旅行社發言人指,當日是宋自行選擇離團,而他們已協助其與內地旅行社協商,並為他提供當晚的酒店住宿,不過,他指已自行入住賓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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