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歲半男童因發燒、出水痘等徵狀,於二○一一年九月入住瑪嘉烈醫院治療,同年十二月因急性呼吸窘迫綜合症併發休克及多器官衰竭,最終不治。事後男童母親稱兒子住院期間曾轉換病房引致感染,搶救時醫生又疑三度插喉才成功。她認為院方在事件中疑有疏忽,昨入稟控告醫管局及索償。

男童李思淼一一年留醫瑪嘉烈醫院期間不治。

原告陳雪萍入稟向醫管局索償。(資料圖片)

兩原告是男童李思淼及其母陳雪萍,陳婦同時代表丈夫李溫權(譯音)興訟;被告是醫管局。記者昨到原告家查訪,但陳婦拒絕回應。入稟狀指死者○八年五月至一一年十二月在瑪嘉烈醫院接受治療時,因院方疏忽而令原告受到損失,因此興訟索償。據早前報道指出,死者患慢性肺部疾病,需長期用氧氣,因腎上腺功能不足需長期服藥。死者於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被轉往兒科病房,翌月二日出現急性呼吸窘迫綜合症,需要插喉,後來血含氧量下降需要更換喉管,最終搶救無效,死因是因急性呼吸窘迫綜合症併發休克及多器官衰竭,院方當時重申已向死提供適切治療。

陳婦早前受訪時指院方曾將死者轉病房,與兩名患傳染病的男童共住,死者疑再感染病毒轉入深切治療部,而搶救當日醫院疑人手不足,只有年輕醫生在場;醫生搶救期間曾向死者插喉,且三次插入又拔出,死者最終腦幹死亡。

案件編號:DCPI 2603/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