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傳媒集團旗下的《蘋果日報》,於前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刊登關於時任香港脊醫學會會長陳顯強的報道,陳其後控告《蘋果》誹謗。被告昨向區院申請加入新抗辯理據,但陳提出反對。陳指涉案報道刊登至今已有兩年,被告現在才提出新抗辯理據,是拖延整個審訊。法官押後宣布是否批准被告的申請。

原告強調無涉層壓式推銷

原告陳顯強是執業脊醫,三名被告分別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總編輯張劍虹及蘋果日報網頁持有人AD Internet Limited。涉案報道提及由原告擔任股東及董事的嘉高賓尼(集團)有限公司涉及層壓式推銷網上課程,原告指涉案報道屬於誹謗。被告昨日要求加入多項抗辯理據,包括涉案報道涉及公眾利益。

原告昨強調自己從未涉及層壓式推銷,涉案報道令他名譽受損,原告更因涉案報道而被朋友問到是否牽涉其中。原告又批評指,案件已完成多項法律程序,審訊在即,惟被告現在才提出新抗辯理據,恐會拖延審訊,令原告聲譽繼續受損。

案件編號:DCCJ 14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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