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解中國好鬼唔like外國勢力之「國際標準」呢?嗱!複雜的,總說不清楚,倒不如看看簡單的「三權」問題吧!全球普世價值之「三權」(即「立法、司法和行政」)。以「三權分立」作互相監察和制衡,有利維持透明中立民主運作;而中國特色,是「三權合作」,易於控制人民,除政治、經濟、自由外,連日常生活都管埋!

香港本是國際大都會,在北官南下倡導「三權合作」後,急速明顯見到成效。

有關香港特區民間私立的小巴聯會申請禁制令,獲法官批准可到佔領區「清場」,並拒絕受理旺角的上訴,警隊阿一哥更即時撲出來話會派兵全力助執達吏「開通道路」。

以前,英治時期,如原訴人打贏官司,若被告賴皮,不肯於限期內「還錢」,原訴人可申請執達吏到被告住所或公司「清盤」。執達吏到被告的地方先「封盤」,不讓室內任何「財物」出門,直至找清數為止。在這期間,執達吏有權二十四小時看守,而這些執達吏的工資,是由原訴人先支付,當然,佢可以再將這筆「看守費用」算入債仔身上追討的!

早前,有人「佔領滙豐」,多位執達吏帶同一眾保安清場,幾丁警察也只是在旁圍觀(目及)住,無出手幫拖!「清場」費用,應全數由滙豐支付吧!家陣,警方高調「義助」私人公司「追討責任」,開咗先例,成為案例,後患無窮呀!將來有人叫差佬幫拖收爛數,點算?

前日,一哥講香港法治問題時,面容繃緊,怒氣狂言說:「(違法者)究竟願不願意守法?究竟還是否尊重法治?還是決定繼續視法律為無物?繼續摧毀香港的法治!」對呀!請佢同一眾藍絲帶和小部分為政治服務的司法人員,對住塊鏡或關二哥神位面前說一遍吧!唔該!

彭志銘

次文化考古學家,對城中潮語有深入研究,博徵博引,廢官廢人行埋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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