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曾給訟棍行為下定義:「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端看本港一眾「民主訟棍」在這次佔領行動的所作所為,一代文豪果然眼光獨到,觀察入木三分。香港人重讀大師忠告「訟棍是不能保障人民權利的」,必有更深體會。

比舊時為搵兩餐、耍嘴皮唆使別人打官司的前輩更勝一籌,這幫當代訟棍把猥褻法治的伎倆發揮到極致,視法律如娼妓,上下其手,肆意凌辱,甚至霸王硬上弓。那個對女性胴體有特殊偏好的淫棍狀師AV仁,扮晒狗頭軍師,將法治當兒戲,隨意「釋法」,點紅點綠,噏得出就噏,專業水平直頭超班。繼「違反禁制令不代表不尊重法治」的怪論後,他又將納粹德國的法制,與香港法制相提並論,稱當年德國也有許多不公義的法律,不必全都遵守。結果連自己陣營的法律界議員也看不過眼,直斥有關言論對香港法治不公,要「愧為法律界人士」的AV仁閉嘴收皮。

大概是「水着女郎」看得多,終日谷精上腦難自制,AV仁與淫媒大亨心有靈犀,淫慾相投,佔中以來整天傍住淫賤黎跟出跟入,早前老闆的「私人保鏢」施暴打人被拘捕,AV仁除了全程「傍」足,還發揮訟棍本色,質疑警方執法「有政治考量」。

此人既是「超級訟棍」,亦是「超級傍友」,更是香港法律界的敗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