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二日,區區於立法會提出「全民制憲,重新立約,實現真正『港人治港』」的無約束力動議,議案被否決,乃意料之中。然而,動議是政治立場的申述,並且可以藉投票取向,測試各民主派議員的民主立場有沒有進步,結果卻反映出泛民畏首畏尾的齷齪樣相!

工黨李卓人提出的修正案,把「本會要求行政長官及問責官員總辭,由公務員維持特區政府的日常運作」的關鍵字句刪去,改為「本會促請特區政府組織修憲會議,廣納民意」。

現時的特區政府團隊,兩年多以來,只有升官發財,沒有問責下台。佔領街道抗爭爆發至今已經五十日,特區政府對佔領群眾的訴求不聞不問,濫用公權力近乎無法無天,一心要掃蕩佔領陣地,令香港人完全屈服。李卓人竟然要求他們「組織修憲會議」,無異於緣木求魚!

區區原動議的處境,乃參照二○一一年的埃及革命,總統穆巴拉克下台後,埃及設立一個憲法委員會修憲。那是埃及群眾鍥而不捨抗爭的成果,更合乎當下的實況,亦是對群眾的期許!

區區於表決前最後一分鐘回應時段指出,人沒有理想就缺乏進步的動力,也失去生存的意義。李卓人的修正案率先表決,在地區直選及功能團體皆被否決後,泛民議員理應支持原動議。可是,最終卻有十七名泛民議員投棄權票,六名缺席投票。有網民戲稱,對全民制憲理想投棄權票的泛民議員,是否做人也可「棄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