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水失戀情癡淋通渠水傷人案,因陪同契姐到男友家執拾而遭殃及的少女伍嘉敏(十八歲),昨證實被灼傷的左眼仍有視力,但未確定視力受損程度,她雖臉容受損,但已能飲用流質食物,惟一度嘔吐,家人擔憂不已。至於涉案姓劉(二十八歲)男子,已被警方落案暫控兩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案中女主角蕭佩雯(二十一歲),昨日情況已轉穩定,伍女父母與親人一行四人,昨午到醫院探望,同時聽取醫生報告傷勢。嘉敏情況已有好轉,全身被包紮,勉強能坐直身子,左眼經治療後勉強能視物,但只能平視,無法靈活轉動眼球,故父母需蹲下遷就其視線,以便互望對方。她亦能勉強進食流質食物,但在飲用父母購買的牛奶時突然嘔吐,家人形容她連「黃膽水都嘔出」,目前其下巴、頸和胸口等受傷最重位置,需注射嗎啡止痛。家人引述據醫生稱,嘉敏本應盡快接受手術,但因喉嚨積痰,暫未能進行手術。

據父母稱,嘉敏在病榻上徹夜發夢,夢境中發覺自己孤獨無助,令她倍感懼怕,儘管如此,她仍向父母安慰,此更令他們擔心死撐,「一滴眼淚都唔敢流出嚟」,故希望她盡量休息。他們又指嘉敏尚未拍拖,恐怕此劫造成的傷害會終身伴隨,日後尋覓愛侶困難重重。對於亦受傷的蕭佩雯,嘉敏父母表示,不會怪責對方,但對疑兇則不能原諒,因他也是為人父母,做事之前應設身處地想一下父母的感受。

案發於周一深夜,嘉敏陪同契姐佩雯到上水新成街前男友居所執拾行李時,巧遇歸家男友,有人情緒失控,一度大叫指斥嘉敏帶走女友,取出通渠水向兩人淋潑,佩雯閃身避開,僅臀部灼傷,惟嘉敏面部及上身被淋中,皮膚三級燒傷,左眼亦受創。警方接報到場,將涉案姓劉男子拘捕,據稱他與前妻育有一名三歲女兒,早前與佩雯相戀同居,但近日情變分手。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