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五歲少年浮屍將軍澳海面案於高院續審,辯方律師昨盤問特赦女證人劉婉恩,指她一度在案中被起訴,為求獲撤控而與警方合作落口供及頂證同案被告;劉否認,她解釋落口供只因「細個唔識諗」,當時警方也沒明言她可以獲釋,她亦確實不知道。辯方又指,劉因與被「唱衰」的女生歐陽真儀分屬好友而偏幫歐陽,例如她在庭上供稱歐陽沒跟她詳談如何遭「唱衰」;但據劉的書面口供,歐陽曾向劉談及遭死者「唱」是濫交及play girl。劉回應指與歐陽只屬中學同學,案發時歐陽曾訴苦指遭死者「唱」她是公廁。

特赦證人劉婉恩(左)在庭上稱,落口供的原因是「細個唔識諗」。(資料圖片)

三名男被告石嘉坤(侍應、二十三歲)、黎俊文(無業、三十歲)及梅振宇(無業、三十五歲)被控在一二年八月八日在港謀殺男子曾明斯。

案件編號:HCCC 39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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