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者鼓吹違法 法官判令嚴斥
【本報訊】高院法官區慶祥在批准延長臨時禁制令的判詞中,強調政府及所有市民都必須守法。法官批評有受過法律訓練的公眾人物鼓吹他人違法後承擔責任,錯誤地理解這樣做便無損法治,他強調任何人如不滿法庭判決,應做的是跟隨法律原則,在法庭作出挑戰,而非不遵判決。
法官指,在旺角及中信大廈事例可見,在法庭頒發臨時禁制令後,有公眾人物公開建議他人毋須理會原告單方面申請到的禁制令,又指違反正式判令才算破壞法治;這些公眾人物,部分更受過法律訓練,這些人的行徑,或會令市民錯誤理解法治原則。法官因此認為有需要加上指示發出明確訊息,民事法庭判令,市民也必須遵守。
法官在判令中指示執達吏可向警方求助,而警方可拘捕違反禁制令人士,將之解往法庭發落。法官解釋指,故意阻撓執達吏執行判決,已屬刑事藐視法庭,可判處監禁,而《警隊條例》則有授權警察拘捕懷疑觸犯可判監罪行的人士,故有關指示其實是重申警隊已有的權力。
就是否延續禁制令,法官接受旺角案之小巴的士團體陳詞,指業界聲稱阻路令其蒙受損失比一般市民大,而且情況持續,確有需要延續臨時禁制令。至於中信大廈案,法官亦接納大廈業主金蓬投資有限公司的陳詞,阻路人士堵塞大廈停車場及緊急出入口,威脅使用者安全並對業主造成經濟損失,因此亦須延續禁制令。
案件編號:HCA 2086,2094,21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