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運動是香港特區成立以來一次艱難的考驗,筆者身為港人,自然深以為憂,故近日碰上任何新朋舊友,即使對方不主動談起,我也會將話題扯到這場運動上,希望從中窺探一些民情民意。直至最近我得出初步結論,並刊在兩天前的本欄,文中說:「如果走到街頭訪問市民,問他們是否贊成以堵路方式作持久抗爭,我相信反對的比率約有七成多,贊成的一成多,無意見者亦一成多。」

當日用上「我相信」三字,目的是說明這只是筆者憑印象的主觀論斷,不是嚴謹的科學統計。但事有湊巧,上文發表當天,香港理工大學亦公布了最新的民調結果,認為示威者應在現階段退場的受訪者有七成三,反對的約兩成七,問題中不設「無意見」的選擇。是次民調結果與筆者的個人評估頗有相近處,使我更相信是次運動所用的方式,已逐步背離民心。

本人早前聽說過一些機構所做的內部民調,指佔領活動的支持、反對和無意見比率是各三分之一,但為何理大的調查又突然會變成支持與反對比率是七三之比?其實民意在短期內並無逆轉,而是民調機構所問的問題不同。如果你問市民是否反對雨傘運動?我相信時至今日,反對者都不可能有七成之眾,因為「雨傘運動」一詞包含了對民主的追求、對平等投票權的嚮往,儼然是道德的化身,你答反對,似乎就會瞬間跌落道德低地,故明言反對者,往往只有三分之一。

但如果你的發問方式是「你是否贊成以堵路的方式作抗爭?」或如理大的調查般問「你是否同意現在退場?」則贊成者一定超過百分之七十,因為這是針對其手段而問。而雨傘運動最錯的,是其手段,而非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