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組報道】接連發生與醫學美容有關的事故,立法規管卻一直只聞樓梯響,接受醫學美容受傷個案近日再添一宗。近年坊間美容公司推出的激光脫毛療程愈來愈多,惟療程後被灼傷的個案亦時有所聞,近日便有市民經診斷後證實二級燒傷。皮膚科醫生建議市民找合資格醫護人員進行脫毛療程,免得不償失。立法會議員則要求當局盡快立法規管醫學美容,並推行資歷架構,以保障消費者安全。

阿盈(化名)在美容公司脫毛後,比堅尼位證實二級燒傷。

比堅尼位證實二級燒傷。

不少女士有脫毛習慣,一不小心或會得不償失。(設計圖片)

「打緊落去嗰陣已經好痛,治療師就話可以調低啲個度數,點知做完之後愈嚟愈痛,返到屋企先發現又紅又腫,仲起埋水泡!」阿盈(化名)去年向脫毛公司購買四個部位的脫毛療程,直至早前在比堅尼位進行激光脫毛時卻感異常痛楚,雖即時向治療師反映,但最後仍出現紅腫及水泡,經皮膚科專科醫生診斷後證實為二級燒傷。

阿盈事後對治療師的質素深表關注,「揀脫毛公司都係睇名氣,但對治療師嘅年資、有幾多專業知識真係完全唔知,政府係咪有責任快啲立法?」阿盈不滿政府立法規管的工作「得個講字」。

醫生籲勿誤信廣告

有關脫毛公司回應本報查詢時稱,該公司聘請之治療師均接受嚴格及專業訓練,並通過考核才可提供服務,惟培訓內容及時間則為公司機密,不便對外公開,僅強調一向致力為顧客提供優質、安全及可靠之服務。

「據知坊間都仲未有同脫毛相關嘅考核,所以都唔建議市民搵美容師去脫!」身兼醫學會會長的皮膚科專科醫生史泰祖強調,市民一般接受脫毛療程都不應出現燒傷情況,倘脫毛後出現皮膚紅腫及有水泡,估計已屬二級燒傷,建議市民找合資格醫護人員進行脫毛療程,切勿誤信廣告。

就政府對美容業的立法規管工作,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認為刻不容緩,「關於激光脫毛服務嘅行為屬性,其實一直存在好多爭拗,因為有啲人認為佢屬於醫療行為,有啲認為係美容行為,所以政府都喺度拖緊規管立法,到依家都未有定案!」至於推行資歷架構一事,麥美娟則認為政府應多聆聽業界意見,以提升各行業的服務質素,「政府應該聽吓所有業界嘅意見,其實好多人都願意考一啲專業資格牌照,所以先會同政府合作推行資歷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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