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民特區:憲政爭議關乎國體
立憲制憲,是萬分嚴肅、關乎國體之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八二憲法」二○○四年修訂版)第一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雖然並沒有明言「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但是從字裏行間,可以解讀出上述意思,那決定了中共的「國體」。
在二○一三年中國大陸毛派與自由派的論戰中,前者評後者的「憲政論」為「西方敵對勢力分化中國的政治圖謀,搞西方三權鼎立的一套」。結果連中共法學大老(也是《基本法》最資深的「護法」)許崇德,也忍不住回應說:「片面地把憲政定義為資本主義,然後編造出憲政提法會招致西化的神話……拋出大帽子堵住天下人之口……」
許崇德心水清,知道中共「憲法」的「序言」及第一條,已確立了共產黨的專政地位,極端毛派連憲政的畫皮也要撕破,令中共倒退回文革時「無法無天」的境地!
十月二十三日,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閉幕,新華社發表的公告,有提及「依憲治國」的新口號。也許會令一些中國問題觀察家,或自由派知識分子開心了一陣子。然而,如果不把憲法內關乎一黨專政國體的條文修改,「依法治國」也好,「依憲治國」也罷,與歐美的「法治」(當權者、政府及政黨,都要受憲法及法律規範)相比,實相距十萬八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