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會議公報特別強調「推進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完善法律職業准入制度」。中國若真能做到執法專業化,法治中國水到渠成,否則依法治國永遠是空話。

中國法律不可謂不全,條文不可謂不細,但執行中偏差之大常為人詬病,法律的權威往往因此而蕩然無存。究其原因,司法和執法隊伍人員質素差,道德操守和專業水平低劣,乃致命因素。近年內地司法醜聞不斷,法官集體嫖娼、警察集體吃案、監獄收錢減刑等不絕於耳,便是最佳明證。

同樣可怕的是,胡溫「黃金十年」,政法系統在穩定壓倒一切下不斷擴容,不僅耗費了大量社會資源,造成維穩開支比軍費還高的怪現象,更造就了大批從未受過專業培訓的「執法臨時工」,一支踐踏公民權利,暴力執法的「主力部隊」。

北京市人大專項調查發現:全市獲行政執法資格人員總計近八萬人,而各類輔助執法人員(臨時工)數字竟超過二十萬,是正式工的三倍,臨時工參與一線執法,愈往基層比例愈高。首善之都的倒置情況尚且如此,其他省市可想而知。

內地法治最薄弱的地方就是基層,而最渴望法治的也是無權無勢的普通百姓。第五代要落實依法治國,第一個難題恐怕就是執法臨時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