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河豚含有致命毒素,但仍有不少市民「拚死一吃」。衞生防護中心過去十年共接獲二十一宗河豚毒素中毒個案,共三十八人受影響,個案集中在每年十月至十二月,二十六人需入院,其中六人入住深切治療部,當中三人更出現心臟停頓或呼吸衰竭。全部人最終皆康復出院,留醫最長達二十五日,一名病人出院時仍需工具助步行。

河豚含有劇毒,過去十年間共接獲二十一宗河豚毒素中毒個案。(資料圖片)

衞生防護中心在最新一期《傳染病直擊》回顧二○○四年至今年九月的河豚毒素中毒個案,每年的個案數字介乎一宗至四宗,每宗有一至四人受影響,患者年齡由二十二歲至六十八歲。三十八名病人中,三十五人進食新鮮河豚後出現中毒徵狀,其餘三人進食河豚乾和其他有同類毒素的魚類。他們進食後十分鐘至二十四小時後出現手腳無力、頭暈、四肢及口部麻痹和嘔吐等徵狀,其中一宗個案的殘餘食物樣本經化驗後,驗出每公斤含五十五毫克河豚毒素。

逾半自行捕獲

二十一宗中毒個案中,有十三宗的受影響病人報稱河豚是由本人或朋友捕獲,其中七人為海員;另有七宗共涉及十三名病人的個案,則是從本地街市、無牌小販或食物供應商購買河豚;其餘個案的病人則聲稱是從內地購買河豚,但拒絕透露詳情。

防護中心提醒市民,河豚毒素多數在河豚卵、內臟和皮膚發現,不論冷藏、烹煮或曬乾均無法清除,市民應避免進食河豚或不知名魚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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