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審法院去年十二月初裁定政府就申領綜援所訂的七年居港年期違憲,政府把居港年期降至一年。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直至上月底政府接獲七千六百三十九宗居港未滿七年人士提出的綜援申請,當中六千六百九十六宗已獲發綜援,居港少於七年的綜援受助人達一萬八千四百多人,佔總受助人數百分之四點八。而居港少於七年人士的綜援申請亦已由去年底高峰期的每天一百七十宗,大幅減至近日的每天約十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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