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租霸」台刑滿出獄
【本報訊】「港女租霸」曾麗雲及邱曉彤,早前在台灣冒用他人證件租屋、大肆破壞台北租住單位及盜竊等,鬧得滿城風雨,遭台北地院判囚五個月。當地傳媒報道,兩女近日刑滿出獄,已移交宜蘭收容所安置,預計下月四日遣返香港。
兩名港女早前被關押在宜蘭收容所。(互聯網圖片)
台灣媒體昨報道,二十歲的曾麗雲及十九歲的邱曉彤,分別於本月十九日及二十四日,在宜蘭監獄服刑期滿,並已被送回宜蘭收容所安置,等候遣返。
曾、邱今年一月十八日持觀光簽證赴台,謊稱是台灣大學生並以冒用陳姓友人證件在台北市大安區租住套房,其間於士林夜市一店舖內偷走了兩頂鴨舌帽。隨後兩女不告而別搬離大安區租處,不僅欠交租金,並且割破梳化、遺留疑染經血內褲及大堆垃圾等,還帶走屋內三十七吋液晶電視。
涉偽造文書竊盜罪判囚
房東事後報警,警方一度在淡水尋獲兩女,惟她們變裝染髮逃到墾丁及台南等地,其間又再將旅館房間弄得殘破不堪。最終警方三月在台南拘捕二人;而台北地院今年五月以偽造文書、竊盜及侵佔罪,判曾、邱兩女囚五個月及拘役四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