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紋身漢去年六月中於九龍城單位內,向他稱為「大佬」的男子涉嫌潑天拿水,最終令對方全身着火斃命案,被控謀殺罪的四十五歲被告魏漢光,昨在高院出庭自辯。

拿火機點火吸冰出事

他稱因絆倒「甩手」將火酒濺到在椅上睡覺的死者,本欲清理,後見有「冰壺」改為拿起打火機點火吸冰致現場着火。被告承認因擔心警方知火災肇因是他吸毒引起,又怕單位內或被搜出更多毒品,為免連累屋內其他人,故蓄意向警方訛稱是煙蒂導致火災;他又指與死者認識逾三十年,對其斃命「唔開心」。

控方盤問指,被告報警後沒協助嚴重燒傷的死者,卻匿藏在住所附近公園,甚至走到士多買煙買汽水。被告解釋是在公園等白車到,又說:「飲汽水有乜咁出奇?」

案件編號:HCCC 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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