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否決變性人婚姻修訂
【本報訊】立法會昨以四十票反對、十一票贊成、五票棄權,在二讀階段大比數否決有關變性人婚權的《婚姻修訂條例草案》。不同黨派的議員均反對草案,泛民主派有議員不滿草案要求要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才可取得婚權,指是強人所難;建制派則批評草案衝擊社會制度。政府重申,當局只是把終審法院的判決透過草案納入法例,而已接受整項變性手術的人士,在今年七月十七日起,已可按照重置性別及與異性結婚。
陳志全斥條例草案修訂是強人所難。
梁美芬批評法官未考慮華人社會的價值觀。
陳志全指當局強人所難
備受爭議的《婚姻修訂條例草案》昨進行二讀,人民力量的陳志全指,草案規定要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才可取得婚權,但性別重置手術風險太高,只有少數人能完成整項手術,認為當局的建議是強人所難;又批評當局為配合終審法院的一年死線,在未取得議員支持下堅持硬闖議會的做法不恰當。
公民黨郭榮鏗認為,草案只處理變性人在婚姻上的權利,並沒有回應終審法院就W案的裁決,即釐清對其他變性人相關法律權利的要求,要求在草案加入「日落條款」,要求政府在三年內就現行有關跨性別法例進行諮詢。
經民聯梁美芬批評,法官在判決時未有充分考慮華人社會的價值觀,認為政府提出的草案只是為了「交功課」;民建聯葉國謙批評草案將婚姻制度作無限演繹和伸延,從而扭曲和衝擊社會制度,故反對二讀。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強調,當局只是將終院的判決,透過草案納入法例,以體現法治精神,及減少對變性人的誤解和爭議,並無在判辭上另加條件,強調並非要強迫變性人接受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