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台記者報道】負責運送台灣《蘋果日報》的勤力公司,旗下姓戴運報司機兩年前因為超速,迎面撞向一輛私家車,導致姓劉男司機傷重不治。台灣最高法院昨晨作出判決,裁定戴與勤力公司,須共賠償死者遺屬三百七十二萬多新台幣(約九十五萬港元),另戴被判囚一年六個月,全案定讞。

司機囚年半 稱無力賠償

案情指出,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凌晨四時許,戴駕車送報,行經桃園縣平鎮市金陵路口時不僅超速,還將車駛到對面行車線,劉駕駛的私家車來不及閃避,兩車迎面相撞。劉的遺屬一度控訴戴全無悔意、沒道歉,態度惡劣,勤力公司更多番阻撓保險公司對遺屬的理賠。

死者遺屬要求勤力公司和戴共賠償精神撫慰金、喪葬費等共七百萬新台幣(約一百七十九萬港元)。戴早前曾表示因經濟狀況差,根本無力賠償;勤力公司強調公司營運不佳,已瀕臨解散,此案又令公司被扣押六百萬新台幣(約一百五十三萬港元),資金調動實在有困難。戴依台灣的業務過失致死罪,被判監一年六個月,正在服刑;勤力公司對於賠償定讞尚未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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