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灸變燙傷 衞署欠監管
艾灸治腰痛慘被燒傷!有市民因腰痛接受艾灸療法,未幾患處竟長出多個水泡,因劇痛難當再度求醫,證實已被燙傷,事後更發現有關醫師並非註冊或表列中醫,擔心再有市民受害。事件揭發衞生署對艾灸等一類治療監管不足,關注團體要求衞生署加強監管有關用品及治療,保障市民健康。
黃太接受艾灸後被燙傷,腰背水泡消退後仍留有疤痕。(讀者提供)
黃太接受治療後未幾,腰背即長出多個水泡。
史泰祖促衞生署加強監管艾灸的治療方法。
艾條燃點後產生高溫,藉以刺激人體達致通經絡之效。
經向政府轄下普通科診所求醫後,證實黃太被燙傷(scald injury)。
家庭主婦黃太受腰痛困擾多時,早前獨自前往一艾灸中心接受艾灸療法,希望紓緩疼痛。黃太指當日有一名自稱醫師者為其按壓穴位,之後再由另一名聲稱為醫師助理者協助下,使用燃點的艾條在腰背位置上下游走。黃太指在過程中感到背部甚灼熱,該醫師助理卻不斷強調要藉熱溫刺激體內經絡穴位,黃太遂忍痛接受,整個療程約於一個多小時後完成。
辯稱多毒素出水泡
然而,當晚黃太即感劇痛難當,即使起坐亦感困難,揭起上衣才發現背部出現八個水泡,事後聯絡有關醫師,對方竟辯稱水泡乃因體內毒素過多所致,更指屬正常反應。黃太因仍感疑慮而向政府轄下診所求醫,證實水泡乃燙傷所致,「原本只係想條腰冇咁痛,真係冇諗過畀錢去醫反而整傷自己!」黃太指女兒翻查衞生署網頁,發現有關醫師並不是註冊或表列中醫師,懷疑有人無牌行醫。
衞生署發言人稱,按《中醫藥條例》,只有註冊中醫及表列中醫方可在香港執業。任何非註冊中醫或表列中醫如在港行醫即屬違法;如有人故意、虛假地冒充中醫師或虛假地使用任何名稱、名銜以描述甚至默示為中醫,亦屬違法。一經定罪,可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三年。
發言人又指出,艾灸療法倘應用傳統中醫藥理論為基礎,進行《中醫藥條例》所訂明的作為或活動,便可被視為以中醫方式行醫。市民如懷疑有人非法作中醫執業或冒充中醫師,可向警方舉報。發言人又建議市民,考慮接受任何類型治療前,應先尋求醫護人員的專業意見,包括了解有關程序與風險,作整體考慮後才決定。
本身為皮膚科專科醫生的香港醫學會會長史泰祖表示,不便評論個別事件,但一般而言,皮膚長出水泡最少已達致二級燒傷。有關燒傷程度可分為三個級別,第一級燒傷皮膚會呈紅色,第二級則長出水泡,第三級則是除水泡外,真皮亦受創傷,會留下疤痕。史直指市民接受艾灸後出現燙傷情況並不正常,建議衞生署加強監管有關治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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