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院裁定「弘道堂」敗訴,法官不認同業界用來與政府爭論的「骨灰不是人體遺骸」之論點,食物及衞生局回應指裁決提供有力法理依據,政府會覆檢同樣受「不得放置人類遺骸」條款規限土地上營運龕場的類似個案。關注「弘道堂」個案的葵青區區議員梁志成形容,今次判決成為有效先例,煞停企圖以骨灰不是人體遺骸作擋箭牌的龕場,於私營骨灰龕發牌制度落實前蒙混招客。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今年六月獲行政會議通過,現由立法會審議,政府預計草案獲立法會通過,三個月內成立發牌委員會接受龕場申請。梁志成指法官不認同「弘道堂」提出骨灰不是人體遺骸之觀點,將令其他以此抗辯的龕場不敢再賣新位,裁決對取締違法龕場帶來正面訊息。

「弘道堂」網頁指堂內設二萬六千個龕位,據知部分龕位以半價及出租形式提供予慈善團體。梁志成指「弘道堂」毗鄰油站及變電站,若設龕場會有大批孝子賢孫前往,存在潛在危險。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亦歡迎裁決,認為可避免龕場以法律灰色地帶作擋箭牌,謝促請地政總署盡快執法,包括其他違反地契龕場,同時要求「弘道堂」負責任地處理已上位先人骨灰。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