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行為失當,於在職前後收受新鴻基地產高層利益案昨續審,主控官昨起盤問第四被告新地執董陳鉅源,質疑陳就○五年支付予許仕仁的逾千萬元編故事講大話;陳斷然否認,按捺不住爆發:「以佢哋(郭炳江、炳聯)嘅能力,一、兩個鐘六億現金呀,一千萬係啲咩數呢!」指根本不需用可追查的支票付款。就主控官問他:「當年董建華辭職郭炳聯係咪好高興?」陳指郭炳聯當時無親口講過,但陳不諱言:「當時幾十萬人上街,佢(郭炳聯)應該同普羅市民同樣心態。」

陳鉅源在庭上激動堅稱無以說謊來掩飾行賄。

郭炳江委託陳鉅源代其支付一千零八十萬元,陳稱不覺可疑。

郭炳聯在董建華○五年下台當日,曾在日誌寫下感高興,陳鉅源相信郭炳聯當時心態與普羅市民一樣。

許仕仁在上任政務司司長前夕,收取郭炳江一千零八十萬元,陳鉅源不覺得是行賄。

主控官David Perry盤問陳鉅源的其中一個重點,是○五年身為地產商的郭炳江,叫陳代為支付一千零八十萬元予即將出任政府高官的許仕仁,而政府內仍有不少事務跟新地有關,着實有太多理由令人懷疑涉及貪污,況且目前根本無任何文件可證明到該筆付款是有正當理由。但陳堅持該筆付款並無可疑之處:「最重要係睇點解要畀(錢)。」

炳江指示代開支票予許

對於Perry直斥他:「你嘅故事完全唔可信,你响度講緊大話!」陳鉅源聞言即堅決否認,更按捺不住道:「我想講,件案審到今時今日,係用支票寫正個名嚟過數,我諗我哋五個人(被告)都知道係一定跟到……,以佢哋嘅能力,我親眼睇到,一、兩個鐘頭(安排)六億現金呀,呢一千萬咩嘢數呢?我講完喇!」

陳堅持當年郭炳江叫他代開支票予許仕仁,說不想讓長兄母親知道,他按指示照做,並應許仕仁要求將錢交關雄生處理。至於關如何將錢交予許,他沒有跟進,只向郭炳江匯報:「你叫我交畀阿許啲錢搞掂喇!」之後未再提起。

對於陳鉅源說他○七年因有興趣投資關雄生的「酒筲箕」,才會給關一千二百萬元代為投資,希望最終令關讓出手上的「酒筲箕」股份。Perry直指那份合約是騙局,質疑當中竟隻字未提「酒筲箕」,以及經營該產品的公司名稱,而關亦似乎未有履行過合約中的職責。陳強調當時說過讓關先將錢拿去周轉:「如果佢用咗我啲錢,我有把握半年至九個月內,佢要賣『酒筲箕』畀我。」

陳子服「酒筲箕」指有效

同時Perry亦質疑陳鉅源作為經驗投資者,簽署逾千萬元投資合約時竟輕易相信關就「酒筲箕」銷售前景的估算。陳鉅源反駁指出,有問過曾服用「酒筲箕」的朋友,他們都有好評。

Perry要他說出曾給意見的朋友的名字,陳回應:「我唔想講你逼我講,其實我問過我個仔,佢同朋友去蘭桂坊飲酒時食過,佢都話『呢隻嘢得』。」

案件編號:HCCC 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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