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香港的鋼鐵長城,長城也偶有失守時候,但總不能因一時之失而不斷痛毀極詆。當知信心要破壞容易,要建立艱難,話到口邊何不留三分,果真將警務人員妖魔化了,對誰也沒好處。

過去每逢大型示威都有衝擊警方防線的現象,警察與示威者積怨已深,所以「九二八」當日,部分警員在驅散示威者時使用過分武力,有些催淚彈是為洩憤而拋,這或許是實情。但畢竟此事最終沒有造成市民的重大傷亡,衝突過後一星期,當日所有受傷的市民已經出院,仍要留院的反而是因平亂受傷的警員,警員何嘗不是血肉之軀,不少傳媒卻只一面倒同情受害的示威者,這不是太不公平嗎?

因為警方犯了上述錯誤,於是往後的一切行動,部分傳媒都以有色眼鏡視之,種種欲加之罪,可謂無日無之。有年輕的女示威者跌倒在地,但四周人潮洶湧,一不小心,小妮子隨時會被人從身上踏過。在這危急情況下,警察為確保安全,只有馬上將她拖到一旁。事發後卻有傳媒反覆播映上述片段,演繹成警察無良,示威者跌倒後還要使勁地在地上拖行云云。一番善意竟招來如斯惡評,種此口業者若他朝不幸跌倒街頭,警察該是救他不救?

筆者也勸過架,有時雙方吵鬧也真難說誰對誰錯,總之盡快將兩面的人扯開,讓大家冷靜下來,就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反對佔領旺角的人並非完全無理,他們指罵佔領者,雙方水火不容,警員見狀將反對一方的怒漢拉離現場,以便分隔支持與反對者,這是最合理的處理方法。但又有傳媒將之演繹成「警察保護黑社會分子離開」。唉,下筆如刀者,當知自己掙得了薪酬,也會折損了福德,得不償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