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懷疑任傳菜員的妻子紅杏出牆而持刀往酒樓將妻刺斃案,控方昨於高院播出被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被告指稱事發當日致電死者,對方堅決要離婚,他遂致電外母指摘對方「教人離婚」,又投訴懷疑死者「勾佬」。外母反諷:「佢勾佬係佢本事」更不斷斥責被告,被告表示,因被罵至「頭都爆」及「渾渾沌沌」,遂拿刀往教訓及嚇嚇死者。期間雙方又為金錢爭執,死者以托盤打他,他在渾沌間拔刀插死者數下至倒地。

被告陳譚富在錄影會面稱案發前曾被外母罵至「頭都爆」。

證人盧秀米當時聽到酒樓近廁所的走廊有嘈吵聲。

五十九歲被告陳譚富被控於去年四月十日在港謀殺四十九歲妻子李麗華。被告在錄影會面中透露,早已懷疑死者有外遇,並指自一一年起,她曾三次放工後無回家過夜,當時她解釋去了吃消夜。被告又稱,在一一年七月的死者生日後,他發現一張給死者的生日卡內有曖昧字句,包括以「親愛的」作抬頭、又有「兩個人在嗰晚夜有過開心嘅時光」及「天長地久」等字句,惟他一直沒有問過死者是否有外遇。被告又透露在去年家暴事件的前一年起,二人已開始分房睡。

用刀插妻逾一分鐘

被告續指,案發前死者因被他掌摑而離家出走,案發當日他到酒樓是想勸她回家,而且她又拿走了家裏的錢及戒指等貴重財物,他希望「起碼留番啲畀我兩仔爺」。但死者當時卻推他到牆邊並指:「去死啦,邊個有錢呀!」又以托盤打他,被告遂用刀插死者身體達一分鐘多,其後便站着吸了五、六支煙至警方拘捕他。

控方傳召多名證人作供,死者姐夫黃炳基供稱案發當晚七時許被告致電他:「我殺咗你姨仔,你來收屍啦!」黃稱:「阿陳(被告)唔好做傻事。」被告則稱:「我已殺咗啦!」酒樓兩名女員工梁小玲及盧秀米則供稱當日均聽到近廁所的走廊有嘈吵聲,她們上前查看,見被告站在躺於血泊中的死者旁,並自喃:「你勾佬、溝仔,未死過」及「捅死你」等。當時到場的警員葉志偉供稱被告當時顫抖、慌張及不知所惜,但有遵從其指示趴在地上。

案件編號:HCCC 5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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