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說段古。話說一九九六年二月,身為第八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主席的李沛瑤在家中被殺,這是中共建政後遇刺身亡最高級別的國家領導人。

第二天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曹志召集案情公布會。會上,時任公安部副部長白景富稱,案犯張金龍,乃李沛瑤警衞人員。張金龍入伍前有多次偷盜行為,二月二日凌晨四時許,他利用值勤之機,潛入李家行竊,將李沛瑤驚醒,遭到李沛瑤嚴厲申斥。張遂從李家廚房拿出兩把菜刀行兇。李與之英勇搏鬥,並奪過菜刀自衞,但終被殺害。白景富特別指出:「這是一起沒有政治目的和其他背景的案件,罪犯的作案動機是謀財害命。」

這段案情介紹漏洞百出,其一,張金龍作為護衞國家領導人的警衞人員,一定要經過十分嚴格的政治審查。張能出任警衞,至少說明他之前通過了審查。官方在一夜之間就將其真實的履歷徹查得一清二楚,並徹底翻案,卻是真正的天方夜譚。

其二,既然是「謀財害命」,致人死命足矣,何必要將對方捅成馬蜂窩(有報道說,李身中二十多刀)?沒有深仇大恨,這可能嗎?

八年後,網上突現一篇署名為「吳歡」的文章。吳歡是內地著名劇作家吳祖光與著名評劇演員新鳳霞之子。該文稱,李沛瑤夫妻感情失和,長期分居,張金龍見李年邁孤身很是可憐,便將自己鄉下的妹妹叫來給他做保母。沒想到李將其妹姦污,致其懷孕後將其趕出家門。生性剛烈的張金龍遂以暴制暴,將李沛瑤殺死。

沒想到的是,吳歡本人於三年之後聲明稱,此文是他人偽作,並表示強烈憤慨。

之所以翻出這段古,是因為遲至今日,堂堂副委員長李沛瑤之死仍是待解之謎。而吳歡三年後遲來的澄清,更像是此地無銀的辯解,令這道謎昭然若揭。

也所以,歷史從來不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