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可領取酒牌的「普通食肆牌照」(俗稱「大牌」)對於消防設施、逃生通道及通風系統等有嚴格要求,有業內人士指,不少大牌檔食肆都會改持要求較寬鬆的食物製造廠牌照,即可配製食物出售供人在食物處所以外的地方進食,「酒類飲品通常由第二度提供逃避監管,畀人話阻街,持牌人通常話淨係做外賣生意,都唔知舖頭外面啲枱櫈邊度嚟,增加執法難度。」

食肆共有三間舖,只有圖左兩間舖位持有食物業牌照,而圖右(紅圈示)則沒有食物業牌照,卻繼續出售食物。

此外,業內不少食肆會向食環署領取「臨時食肆牌照」,這些臨時食肆並非被視作真正食肆,即不受食環署的食肆違例記分制監管,罰款只會當交租,更遑論停牌。倘臨時牌照期限屆滿,便將店舖名稱及持牌人轉換,繼續在公眾地方擺放枱櫈大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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