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從十月一日起,《四川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辦法》正式施行。該《辦法》規定:KTV、網吧超出法定營業時間,酒吧、茶樓、影劇院超過凌晨兩點仍滯留在場所內的人員要申報登記個人身份訊息。

乍一看,每個人都會很生氣,凌晨兩點過後就得登記,這不是變相宵禁嗎?可仔細一想,原來可是規定一切娛樂場所營業時間都不得超過凌晨兩點,現在的新規定則說,這個時間過後,作為公民,你得登記身份訊息,這不等於是變相廢除了凌晨兩點關門打烊的舊規定了嗎?也所以,萬事萬物都得辯證看,一味謾罵責備並不足取。

可是,這單新聞還是讓人很不舒服。其一,公民有行動自由,只要不違法,公民何時幹甚麼,都應受到法律保護。任何執法機關並無任何權力侵犯公民的自由權。

其二,娛樂場所是犯罪率較高的所在,警方加強管控原也應該,可是凌晨兩點強行登記的做法,直接構成對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的侵犯,公民沒有必要向警方交代凌晨兩點後自己到底做了甚麼。

其三,凌晨兩點的時間節點到底是根據甚麼劃定。既然不能認定此時間後仍滯留在娛樂場所的人們就一定有犯罪嫌疑,那又憑甚麼將該時間劃為申報個人訊息的節點?

其四,警方堅持如此有罪推定地懷疑一切凌晨兩點後活動的人群,是否是濫用警察權?

在內地,有不少事情無法真正較真。一般百姓自認人微言輕,懶得和公權力叫板,但如此卻助長了公權力的權力欲望,令他們真的認為手中的權力可為所欲為。四川能制訂出如此一個荒唐不經的規定,根本的原因不外是四川的公權力拿老百姓的權利不當回事。在公權力的眼裏,只要打着為百姓好的名義,便沒有甚麼事情不可以做。

這便是中國官方最混帳的邏輯之一!四川如此,別的更多的地方,同樣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