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對集結佔領交通要道、勸而不去的人群施放催淚彈,引發輿論聲討,律師組織也發聲譴責警方。警方幾十枚催淚彈,成為佔中催谷人氣的悲情牌,擲催淚彈究竟是有限武力還是過分武力,頓時充滿爭議。事實上,西方民主國家應付街頭大規模示威,並沒少用催淚彈,香港罕見出現即大逆不道,的確特別,但西方國家就此指摘香港未免矯情。

平情而論,催淚彈與子彈、炸彈能殺人截然不同,甚至催淚煙比胡椒噴霧相對好受些,過分武力之說值得商榷。施放催淚彈,警民拉開距離不再短兵相接,可以減少彼此受傷機會。示威者說自己手無寸鐵並非事實,現場鏡頭所見,用來遮擋胡椒噴霧的雨傘就不時戳向警員,還有擲出裝滿水的水樽,也像石頭般能砸傷警員,可算作另類武器。

警方出到催淚彈這招,終究暴露其無力應付局面的尷尬。當局顯然低估佔中的動員力,所謂香港警方有能力控制局面,牛皮已告吹破。其實,以數千警員的「家底」,根本無可能對數萬之眾示威者實施清場行動,放棄清場成當局無奈的選擇。

示威者「分兵」據守幾個場地集會後,警力更顯捉襟見肘,佔中搞手覷準時機,得警方發射催淚彈一事造勢,已成功催谷人氣,佔中再闢廣東道集會場地,頗有隨時蔓延之勢,封街堵路愈演愈烈,真不知此亂何處是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