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身形肥胖無業婦去年七月十日上午持雕刻刀,劫去將軍澳彩明商場創興銀行約七千多元,但她事後稱感內疚,竟把贓款棄於旺角垃圾桶,但到同日下午,她又到將軍澳都會駅打劫東亞銀行並劫去二萬三千多元,惟離開時被保安制服最終被捕。四十一歲被告任秀芳早前於高院承認搶劫及盜竊兩罪,昨被判監三年半。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患有抑鬱及焦慮症等問題約十年,又指被告因婚姻出現問題,她為報復丈夫離去和懲罰自己而犯案。

案件編號:HCCC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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